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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启动

时间:2017-07-11

检查重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情况

7月10日,隆回县司门前镇贫困妇女在创业玩具厂上班。该镇合理村的魏昌业利用在外创业积累的资金和掌握的市场信息,创办了一家儿童玩具厂,80多名贫困户和留守妇女进厂就业。贺上升摄

本报7月10日讯 今天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这标志着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正式启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君文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柯敏、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

此项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点,旨在督促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增强施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着力解决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省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省人大常委会将派出执法检查组,分赴株洲、郴州等地开展检查,检查重点包括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情况、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脱贫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

在听取了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等9个单位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后,韩永文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要着力抓好执法检查的关键环节,明确指导思想,突出检查重点,把握工作步骤,确保圆满完成执法检查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整改落实,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实际成效。

■记者 吕菊兰 实习生 王颖

解读

  切实提高扶贫精准性有效性

为确保全省脱贫任务如期完成,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脱贫攻坚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由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织两个调研组分赴株洲、永州、怀化、张家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5市州9县,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情况调研。

调研显示,我省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依然较大。

脱贫攻坚中

  问题和困难依然较多

“全省脱贫攻坚战役虽然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扎实,扶持政策不够平衡、落实不够到位,资金使用与监管不够严格,群众内生动力不足,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省人大农业委主任委员李小平说。

省人大调研组发现,一些地方贫困群众产业技术没有掌握,就急急忙忙上项目,致使项目建成难以发挥作用;少数地方的贫困对象识别欠精准;脱贫攻坚考核验收指标和贫困村、贫困户退出规定有的脱离实际难以实现,有的规定过细过杂难以操作。同时,国贫县与片区贫困县享受的扶持政策差距大;非贫困村与贫困村所享受的政策差别较大;“三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地方重症贫困户未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多数地方未出台贫困户慢性病保障办法;不少地方危房改造标准低,贫困户自筹压力大。

此外,部分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有的贫困户达到退出标准也不愿意退出,个别地方搞大包大揽,不注重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重点从提高扶贫精准性、

  有效性等方面着力

目前,我省脱贫攻坚所面对的多数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既有多年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有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省人大调研组建议重点从5个方面着力:

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重视发挥贫困对象自身作用;大力增加脱贫攻坚投入;切实提高精准性、有效性;发挥好基层组织作用。

■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 杜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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