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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

时间:2017-12-04

红网时刻12月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斌 通讯员 胡抗抗 陈丹丹)“我姥姥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子,我可以继承吗?”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12月3日,长沙县司法局分别在星沙华润万象汇和松雅湖礼乐广场组织开展了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共动员长沙县司法局、长沙县公证处、县域内律师事务所、长沙县执法局、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湖南警察学院、湖南司法警官学院等学校的“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共100余人参与宣传。

活动设置了宪法知识有奖竞答环节,答对三道题可获得精美礼品一份,吸引了大量市民驻足参与。现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为群众发放了各类普法宣传资料。长沙县司法局邀请了多家律师事务所的12名律师免费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及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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