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7月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实习生 梁慕仪 杨鸿姝)7月7日上午,省环保厅就《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土壤条例》)组织立法听证。来自全省环保系统、大专院校、企业、民间社团、科研院所、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
立法听证会上,省环保厅土壤污染防治处负责人首先就《土壤条例》的编制情况、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作了说明。据介绍,《土壤条例》是湖南为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湖南实际编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听证会现场,听证代表们踊跃发言,就《土壤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发表了各自的看法、见解,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来自湖南现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李慧认为,不少城乡居民对于如何正确分类生活垃圾缺乏认识,有关部门应加强科普宣传。
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措施,湘潭环保协会的毛建伟指出,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增加“收集并达标处置垃圾渗滤液”的内容。
邵东县史志办副主任尹仕民结合自己长期做农村工作的经验呼吁,针对农村土壤污染的立法工作应多听取农民的实际意见,建议引入农民代表参加听证会。
针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的措施问题,中南大学副教授彭驰认为,关于采取农艺调控的措施时稳定剂与调理剂是否值得使用应把握分寸,对于类农用地土壤状况监测须明确监测频率。
此外,不少听证代表对“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机构和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能力和条件”提出,希望明确界定哪些能力与条件才是专业的,以便相关企业培养环保管理人才。
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表示,就此次听证会针对《土壤条例》(征求意见稿)所反映出的有关问题、意见,在继续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再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