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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检察院支持起诉帮农民工讨薪

时间:2017-07-08

红网湘潭7月8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我们讨薪讨了三年都没有结果,今天在你们的帮助下终于解决好了,真是太感谢县检察院了。”参加一场特殊庭审之后,农民工齐某甲、齐某乙拉着检察官的手说道。近日,在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展开了一场特殊的庭审活动,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坐在支持起诉席位,支持齐某甲、齐某乙追讨劳务工资2万余元。

事情追溯到2014年,农民工齐某甲、齐某乙等人自2014年10月起一直为基建工程包工头杨某、王某做工,期间,齐某甲、齐某乙先后为包工头杨某、王某在湖南株洲市、长沙市等地做工,但两包工头未及时足额支付两人的工资,已分别累计拖欠工资达19040元、2100元。之后, 齐某甲、齐某乙多次向包工头杨某、王某追讨、协商,两包工头相互推诿,一拖再拖,均以种种借口予以拒绝。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农民工齐某甲、齐某乙向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为其诉讼申请支持起诉。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包工头杨某、王某无故拖欠农民工齐某甲、齐某乙工程做工工资已2年多,严重侵犯了两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院遂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湘潭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支持齐某甲、齐某乙的诉讼请求,于是便有了上面提到的庭审活动。

通过主审法官和出庭支持起诉检察官的共同努力,最后,双方握手言和,一致同意调解结案,包工头杨某、王某表示在一个半月内将劳务工资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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