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苏仙分站7月10日讯(通讯员 杨菊先)7月10日,从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有关部门了解到,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苏仙区紧扣定责、履责、追责三个环节,实行“两个责任”清单和“双抄告、双承诺、双回访”等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全程纪实留痕管理,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苏仙区“两个责任”纪实留痕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在年初,苏仙区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区委区政府、科局、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社区)、二级机构负责人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全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和《落实监督责任操作手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的工作标准和行动指南,向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干部印发了《苏仙区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记录本》和《苏仙区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谈话记录本》,要求如实记录年度内履行“两个责任”情况。
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今年年初由苏仙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对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5个单位“一把手”和纪检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村委换届工作中推动不力的问责25人,对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力的问责20人,对中央环保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立案2人、问责27人、约谈34人。通过强化问责压实责任,有效推动“两个责任”在全区各单位和重大工作中的落实,形成了主动履职、尽心履职、高效履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