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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时间:2017-05-11

到2020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超过150亿元

《湖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华声在线5月11日讯 (记者 胡宇芬 通讯员 任彬彬) 今天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历时1年多起草制定的《湖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7个方面11项“标志性”主要指标。到2020年,支持100家企业成为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科技成果转化百强企业;培育100个省级示范性技术转移机构,国家级示范性技术转移机构达到10个;构建150个省级众创空间,国家级众创空间达到50家;建设150个省级星创天地,国家级星创天地达到50家;引进和培养100名高端专业技术转移人才;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超过150亿元;建设30个以上特色鲜明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力争长株潭获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并且,《方案》按年度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表,实现了可操作、可考核。

据省科技厅介绍,《方案》在贯彻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又立足省情实际,体现了我省特色。主要创新点有:

在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和发布方面,明确提出要搭建财政性资金产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与数据服务平台;

在大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方面,提出要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无形资产出资方式联合企业共建法人实体的技术转移机构(中心),实行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制;

在加快构建新型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方面,提出要围绕湖南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支持长沙高新区新建潇湘技术大市场,支持有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参与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

在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强调全省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获奖项目,扶持培育一批符合湖南省产业发展需要、市场化运作、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营造良好的社会创新创业氛围;

在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提出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有条件、有经验、有基础的高等院校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课程,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共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在大力推动地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提出要加快建设一批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面向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技术瓶颈,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一批符合产业转型发展需求、见效快、带动力强的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资金投入方面,强调要充分运用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采取后补助、绩效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基地和人才等按服务绩效给予补助。

同时,在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估体系,研究制定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的实施细则,探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领导干部正职任前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获得股权的代持制度、兼职取酬制度等制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难点”“痛点”方面,作了一系列安排,力争通过先行先试,取得突破性进展,助推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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