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湖南新闻

下月怀化启动交通违法有奖举报

时间:2017-04-28

怀化新闻网讯 为鼓励全民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从 5 月份起,怀化交警启动交通违法有奖举报,集中受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以及随手拍举报,并实施奖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个月起,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式设立了有奖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平台,由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受理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符合奖励规定的将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是,公路客运车辆、校车严重超员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每起奖励举报人 200 元;作出行政处罚的,奖励举报人 100 元;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提供线索或证据的,财产损失事故奖励举报人 100 元,人员伤亡事故奖励举报人 300 元;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汽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的,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奖励举报人 200 元;非客运车辆载客的,奖励举报人 100 元。另外还鼓励公民用照相机、摄像设备或行车记录仪拍摄机动车逆向行驶,在交叉路口、公交站点违法停车,以及车辆行驶时驾驶人或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违法行为,分别每起奖励20 元。

交警部门介绍,在举报交通违法时,市民应当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件、电话号码、微信号。举报的线索必须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违法的内容、驾驶人、车辆号牌、车辆类型等具体信息。提交的证据资料照片或者视频应当有违法的时间、清晰地反映车辆的车辆号牌、车辆特征、显著地理特征等全景特征信息。提交的照片不少于三张,视频摄录时长 30 秒以上,所有相关资料须要求在 24 小时内上传。违法线索举报电话是 0745-2240467,视频和照片发邮箱 hhsjj@21cn.com。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对于匿名举报的;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的;举报事实不清、举报对象不明或举报证据不符合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取证规范的;举报的违法行为已被查处的;举报人属于人民警察或者在职交通协管员(督导员)、实习交通民警、交通警察机构雇员及其直系亲属的;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自首、主动归案的;共犯检举的;在案件侦查、审查、审理过程中发现或者本人交代的;案件受害人提供和指认等等情形的,将不予奖励。同时,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合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励第一署名人;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或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情形的多项违法行为的可逐项实施奖励,但最高不超过一千元。(记者 李娟芳 通讯员 刘彦)

  • 上一篇:2017年怀化市“特岗计划”教师计划招聘729人 4月28日起开始报名
  • 下一篇:湘籍大学生曹承全荣获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