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财经资讯 > 综合财经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违法办理授信业务

时间:2017-12-14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广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南宁分行违规办理授信业务。宁秋红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银监会广西银监局对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对宁秋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广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宁秋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桂银监罚决字〔2017〕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宁秋红

单位

名称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林仁德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违规办理授信业务。宁秋红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对宁秋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广西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蒋柠潞)

  • 上一篇:光大银行南宁分行违法办理授信业务
  • 下一篇:午评:沪指弱势震荡跌0.21% 燃气概念逆势领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