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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吉林市流动资金贷款被违法挪用 吃银监两罚单

时间:2017-12-14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吉林分行”)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吉林银监分局对中信银行吉林分行责令改正,并处三十万元罚款。行政处罚依据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银监会吉林银监分局对王宇处以警告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市银监罚决字〔2017〕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单位

单位

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孔庆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案

行政处罚依据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三十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吉林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2月1日

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王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市银监罚决字〔2017〕1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王宇

单位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案

行政处罚依据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吉林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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