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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信托管理财产不审慎严重违规 北京银监局罚20万

时间:2017-12-23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管理信托财产不审慎,被中国银监会北京银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为:《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北京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银监罚决字〔2017〕30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杨小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管理信托财产不审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令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北京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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