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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奎屯违法隐瞒重要情况 涉及保费128万

时间:2018-01-09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9日讯 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新疆保监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保险代理人梁建龙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查,该保险代理人存在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的违法行为。新疆保监局依法对保险代理人梁建龙罚款十万元。

根据决定书,梁建龙在代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销售保险业务期间,存在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的违法行为:

2016年5月至9月,通过隐瞒异地车辆车牌号,代理销售异地车辆保险业务,涉及保单共计203件,保费共计1282214.79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新疆保监局决定给予梁建龙警告,并处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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