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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商业银行天津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时间:2018-02-07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7日讯 银监会网站今日公布天津银监局对威海市商业银行天津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威海市商业银行天津分行违规发行流动资金贷款,天津银监局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

处罚依据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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