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用于展厅项目建设,截至检查期末,该项目用地不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定,被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罚款5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8〕7号)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银监罚决字〔2018〕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卫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2013年,该公司向借款人XX公司发放贷款用于展厅项目建设,截至检查期末,该项目用地不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