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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违规发放贷款

时间:2018-02-12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昨日发布的内蒙古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银行”)存在违规发放贷款违法违规行为。内蒙古银监局对其罚款3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内蒙古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内银监罚决字〔2018〕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贾埃兵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内蒙古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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