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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寿险仪征违法遗失合同送达回执 领两罚单

时间:2018-02-12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昨日发布的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号、3号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寿险”)扬州中心支公司仪征营销服务部存在保险合同送达回执遗失未归档违法违规行为。

经查,中国人保寿险扬州中心支公司仪征营销服务部银保业务中编号为32000****89360的保险合同送达回执遗失未归档,且目前已无法整改。

上述遗失保险合同送达回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决定给予中国人保寿险扬州中心支公司仪征营销服务部3万元罚款。

梁红时任中国人保寿险扬州中心支公司仪征营销服务部副经理,分管银保业务工作,对上述行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决定给予梁红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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