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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报送指引 7月1日起实行

时间:2018-03-03

  中国网财经3月2日讯 今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近日,证监会发布《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报送指引(试行)》,自2018年7月1日实行。

  高莉介绍,《指引》主要包括:报送内容方面明确采取分类报送的方式;报送方式明确采用电子报送和书面报送方式;报送要求,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送信息,证监会对报送情况纳入评测范围。

  高莉还表示,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信息报送是重要监管工具箱。指引实施前,证监会将加快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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