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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红领巾艺术团”全省范围内招募艺术团团员

时间:2018-10-2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共青团吉林省第十六次代表大会部署,中国少年先锋队吉林省工作委员会、吉林省青少年发展中心决定启动“吉林省红领巾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工作。9月11日19时30分,吉林省红领巾艺术团工作启动仪式暨圣彼得堡音乐学院交流音乐会在长春市少年宫举行。

艺术团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拔团员,此次团员的选拔需参与“吉林省首届少先队艺术之星奖”评选活动,在决赛中表现出色、成绩优异者将直接吸纳为艺术团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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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决赛中表现优异将吸纳为艺术团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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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拔艺术团团员,要求年龄在6-14周岁,具备音乐、美术、舞蹈、非遗文化、影视表演等方面特长,其中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特长者择优录取。此次团员的选拔需参与“吉林省首届少先队艺术之星奖”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为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决赛中表现出色、成绩优异者将直接吸纳为艺术团团员。

建立吉林省红领巾艺术团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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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吉林省红领巾艺术团分团常设办公室设在各市(州)少工委。分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再另设若干分团。各分团下设申请单位需具备正规资质、较强的组织能力、教学环境、良好的管理经验、运行机制和师资力量,由各市(州)少工委组织申报,吉林省青少年发展中心统一审核、批准。分团组建完成后,日常工作由各市(州)少工委具体管理、执行。

组建吉林省红领巾艺术团导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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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少工委应积极联络高校、媒体或社会艺术类团体,聘请相关专业专家组成3—5人导师团队,为当地的艺术团进行培训及社会实践工作担当顾问和指导。相关资料需上报吉林省青少年发展中心备案。

  参赛将在中国吉林网展示投票成绩将计入决赛总成绩

各市(州)少工委应在10月25日前,完成艺术团团员推报工作,同时做好“吉林省首届少先队艺术之星”选手海选工作,按照要求上报决赛报名表及参选节目视频。

参加“吉林省首届少先队艺术之星”比赛的选手,书画类作品不需提供视频,可提交书画作品照片。语言类、舞蹈类、器乐类、声乐类、非遗文化类、影视表演类作品需提交参选节目视频,如用手机拍摄需确保横屏拍摄,时长为3分钟之内。照片、视频需确保清晰度,标注好选手姓名及节目名称,相关参选视频及照片将在中国吉林网进行统一展示并投票,投票成绩将计入决赛总成绩。

  各市(州)少工委将电子版文档传送至邮箱

艺术团要求各地积极开展艺术团分站申报、导师团队建设工作,鼓励各学校及社会力量申报艺术团团员的相关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经本人自愿,家长同意,学校推荐,方可参加艺术团团员的选拔。要主动谋划本级艺术团相关工作的开展,加强对艺术团分团的规范管理。开展的培训、实践活动要符合法律规定,严禁强行摊派。

各类上报资料,统一由市(州)少工委将电子版文档传送至邮箱:1778485851@qq.com

联系人:李昕芮 18943231505 李美娴 17808093344

电话:0431——85876643。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吕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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