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阳区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双阳区山河街道设卡,对过往校车进行临检。12时40分许,临检民警发现一台由南向北行驶的未装载学生的吉AXS447号校车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吉林省实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现场对驾驶员王某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根据国务院校车管理条例,民警向该校车所有单位双阳区希望双语幼儿园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马上停止校车运行接受检查整改。经检查,该幼儿园其他校车技术状态正常,可以继续运行;同时禁止未完成安全技术检验的的吉AXS447号校车在完成安全技术检验之前运载学生。民警向幼儿园负责人明确表示,校车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作为幼儿园的园长,应该随时掌握校车的安全技术状态。机动车可提前90天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无论幼儿园工作有多忙,都不能在安全问题上有一丝的懈怠和麻痹。如果发现吉AXS447在完成安全技术检验之前运载学生或者再出现类似的校车不按规定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状况,将对违法车辆采取强制措施,并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幼儿园进行上限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