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14时45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第七网格区民警在新民大街与惠民路交会处执勤时,看到一辆吉A号牌的黑色众泰牌小型轿车沿新民大街由北向南行驶,在惠民路口违法掉头。该车驾驶员看见民警欲上前纠正其违法行为,随即向右转弯,一路逆行沿新民大街向南行驶。该车到清华路向左转弯后,行驶到新民宾馆停车场,被随即赶来的警车堵住了逃跑的去路。驾驶员见状立即弃车而逃。民警在后边一路追赶,终于在新疆街与清华路交会处将该驾驶员当场抓获。
民警查询发现,该车驾驶员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然而刘某此时精神恍惚,言语逻辑不清,民警觉察其有毒驾嫌疑,带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尿液检测后,结果呈阳性。经询问,驾驶员刘某对自己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因吸食毒品已经被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因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还将面临罚款2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与酒驾比起来,毒驾更加危险和恐怖。如果说酒驾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那么毒驾就是一头失控的钢铁怪兽,并且这头怪兽随时可能冲向人群!毒驾之祸,不仅害己,更易伤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