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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通报四起破坏生态环境典型问题

时间:2017-07-07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主岭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稳步提升。但个别党员干部损毁林地农田、随意砍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主岭市纪委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朝阳坡镇新河口村党支部书记高全擅自砍伐林木问题。2011年10月,高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在朝阳坡镇新河口村小学西侧林带内擅自砍伐自己林权的杨树18棵。高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玻璃城子镇姜东李村治保主任栾百泉破坏林地问题。2013年至2015年,栾百泉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在承包的林地内种植农作物26.57亩,并长期机械翻耕和喷洒农药,造成林地土壤层严重破坏。栾百泉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栾百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十家子镇猴石村监委会委员孙宝焚烧秸秆问题。2015年11月,孙宝违反《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精神,在自家农田焚烧秸秆,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孙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怀德镇青山村农民党员闫麒任非法占用林地问题。2014年春,闫麒任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在同心村林地内建设砖混结构仓库,非法占用林地739.88平方米。闫麒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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