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按照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部署,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台大队四中队进行了酒后驾驶、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当民警对一辆银色小型轿车进行排查时,女性驾驶员神情异常慌张,并不能按要求出示驾驶证。民警觉得事有蹊跷,于是让驾驶员联系家属将证件送来。
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驾驶员终于承认了自己还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称机动车驾驶证正在考取之中。而她,竟是一个身怀六甲的孕妇!民警将该违法驾驶员带至胡家乡派出所进行身份信息核查,并依法暂扣其所驾车辆。经查实,该驾驶员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心存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驾驶员因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2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但鉴于该驾驶员为一名孕妇,因此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