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推动冬春季水环境质量改善,12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全省“今冬明春”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韩良介绍,本次专项行动的检查内容紧紧围绕“四个重点”、实现“四个确保”开展。
一是紧盯城镇污水处理厂,确保稳定达标运行。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排污单位达标排放等情况,包括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履行情况;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污泥安全处置情况。
二是严格工业集聚区监管,确保最大限度减少工业污染负荷。检查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等情况,包括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污泥处置情况;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的工业集聚区及入网企业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三是全面开展河道清查,确保河道及沿岸没有生活垃圾、畜禽粪污。检查河道清理、垃圾收集转运、入河排污口等情况,包括清河情况;沿河垃圾堆放点设立情况;垃圾转运体系建立情况;入河排污口管理情况。
四是规范畜禽养殖业管理,确保产生的粪污不直排入河。检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禁养区管理等情况,包括畜禽粪便处理处置情况;禁养区管理情况;区域粪污处理中心设立情况。
另外,中国吉林网还从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3月31日。
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集聚区和重点排污单位、沿河两岸及河道、畜禽养殖场及小区等重点单位和区域的首轮检查、巡查,做到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全覆盖,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制定问题清单。
2019年2月28日前,针对首轮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清单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整改落实到位、处理处罚到位。同时,强化检查、巡查,做到压力传导不减弱、工作要求不放松。
2019年3月31日前,对问题整改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全面的“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结合春季化冰期特点,进一步强化监管,紧盯流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和区域,再开展一轮执法检查和巡河、巡村,持续保持专项行动的高压态势。
另据了解,全省今冬明春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今冬明春”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也已经下发,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将以解决水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推动全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水环境整治的新成效。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晓东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