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在今年2月26日印发了《长春市残疾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优惠乘车实施办法》,将长春市残疾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优惠乘车范围由一元制普通公交线路扩大至阶梯制票价的公交线路及快速轨道交通。此项工作是2018年幸福长春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市财政局、公交集团、轨道集团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12月20日起,新版优惠乘车卡正式发行。
新版优惠乘车卡采用CPU芯片,确保用户信息更加安全,并且可以在公交(含阶梯制票价线路)和快速轨道交通之间实现一卡通用。办理和使用新版优惠乘车卡应注意以下事项:
新版优惠乘车卡
享受该优惠政策的人群
1、户籍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包括开发区)的残疾人、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下简称老年人)。
2、户籍为长春市县(市)和外埠来长、且已取得长春市居住证的残疾人、老年人。
3、户籍在双阳区、九台区,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居住满6个月的残疾人、老年人。
4、盲人(视力1—2级)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肢残1—2级)无需办卡,持二代残疾人证免费乘车。
新办、更换优惠乘车卡流程
(一)新办、更换敬老卡
1、户籍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包括开发区)的老年人,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户籍为长春市县(市)和外埠来长的老年人,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居住证。
3、户籍在双阳区、九台区,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居住满6个月的老年人,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由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4、更换敬老卡的,需要收缴申请人原有的敬老卡,发放新的敬老卡。已经办理过敬老卡的不能新办敬老卡。原有敬老卡丢失的,需要重新补卡后再办理换卡业务。
(二)新办、更换爱心卡
1、户籍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包括开发区)的残疾人,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二代残疾人证原件。
2、户籍为长春市县(市)和外埠来长的残疾人,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居住证。
3、户籍在双阳区、九台区,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居住满6个月的残疾人,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二代残疾人证原件、由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4、更换爱心卡的,需要收缴申请人原有的爱心卡,发放新的爱心卡。已经办理过爱心卡的不能新办爱心卡。原有爱心卡丢失的,需要重新补卡后再办理换卡业务。
(三)其他相关事项
1、代办:允许代办优惠乘车卡,代办人需同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费用:新办优惠乘车卡,申请人需缴纳卡片工本费10元。更换既有优惠乘车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3、地点:目前仅向社会开放长春公交集团城市通卡公司客服中心(人民广场般若寺西侧13路终点)一处新办、更换优惠乘车卡网点。该网点也是承办既有敬老卡、爱心卡补卡业务唯一网点。工作时间为早8:00-晚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
优惠乘车卡的管理
(一)充值、计费、乘车
1、优惠乘车卡每年预充值1次,每次虚拟充值720元,卡内金额不计息、不能提现,当年未用完的,次年年检时不予结转。
2、残疾人、老年人持卡乘坐城市公共汽(电)车,快速轨道交通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优惠乘车卡按实际刷卡金额结算。
残疾人、老年人持卡乘坐阶梯制票价的郊线公交车,票价金额按照全程最低票价与最高票价总和的一半结算(例如阶梯票价为2-7元,扣费标准为(2 7)/2=4.5元)。
3、老年人乘坐地铁和轻轨,工作日高峰时段乘车需要另行购票。工作日高峰时段指:早6:30至早9:00、晚16:30至晚18:30,以刷卡时间为准。
4、残疾人乘车可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和导盲犬。
5、无民事行为能力残疾人和乘坐轮椅的残疾人乘车的,应当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应当购票乘车。
(二)年检
1、持卡人在生日月份当月进行年检,不可提前。
2、年检后虚拟充值总额重置为720元。
3、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残疾证原件、优惠乘车卡,由本人或者代办人(代办人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可就近到各区公共服务中心年检。
4、年检不收取费用。
(三)丢失卡的补办
卡片丢失应尽快到IC卡客服中心挂失,以免被盗刷。
1、办理地点:持卡人需到吉林省通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IC卡服务中心申请挂失。
2、办理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残疾证原件,由本人或者代办人(代办人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长春市县、市和外埠来长残疾人、老年人还需携带居住证。九台区、双阳区来长的残疾人、老年人需携带由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3、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后凭挂失凭证领取新卡,并转移原卡余额,卡内余额以系统后台卡账户为准。
4、办理费用:挂失业务申请人需缴纳新卡工本费10元。
(四)失效卡的更换
失效卡是指因人为损坏或自然顺坏,不能正常使用的优惠乘车卡。人为损坏是指出现卡折叠、断裂、弯曲、涂鸦、粘贴异物、印制图案、缺损、打孔、卡号无法识别、浸泡导致卡受损等情况。自然损坏是指卡面信息清晰可见、外观完好、不能读写卡或卡内信息异常的情况。
1、持卡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残疾证原件、优惠乘车卡,由本人或者代办人(代办人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IC卡服务中心办理,坏卡收回,4个工作日后凭换卡凭证领取新卡,并转移原卡余额,卡内余额以系统后台卡账户为准。(长春市县(市)和外埠来长残疾人、老年人还需携带居住证。九台区、双阳区来长的残疾人、老年人需携带由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2、人为损坏的卡片收取工本费10元,自然损坏的卡片免费更换一张新卡。
敬老卡、爱心卡的使用范围
长春市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含阶梯制票价线路)和快速轨道交通线路。
咨询与投诉
市民在办理和使用优惠乘车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投诉。
1、到吉林省通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IC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人民广场般若寺西侧13路终点;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一楼)。
2、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6668。
3、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长春市特种优惠乘车卡发行使用指南》。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http://ccsjtysj.changchun.gov.cn/
微信公众号: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吉林省通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jilintong.com;
微信公众号jilin-tk(吉林通卡支付)。
温馨提示
(一)使用范围逐步扩大。目前,全市已有86条公交线路补充和安装了刷卡机具,能够接受新发行的优惠乘车卡刷卡。12月31日前能够完成230条以上公交线路的安装和补充工作,新的优惠乘车卡使用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19年1月31日前,地铁、轻轨实现新的优惠乘车卡刷卡功能。
(二)既有的敬老卡、爱心卡可以继续使用。考虑到长春市已发行的敬老卡、爱心卡数量庞大,换卡需要一个时期。为确保平稳过渡,设置了3至6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原有的敬老卡、爱心卡使用范围不变。
(三)换卡、办卡是一项常规业务,不受时间限制。新发行的优惠乘车卡使用范围将逐步扩大;办卡网点正在加紧施工,争取尽快上线,方便广大市民办卡。办卡网点现在只有一处,场地条件有限,难免造成人员拥挤和长时间等候;现在正值冬季,天冷路滑,出行不便,如无必要,提醒广大市民合理安排,不必急于办理换卡业务。
(四)自12月21日起,将新增一个办理网点,具体地址为长春轻铁大厦(安达街1305号)。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