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接送学生车辆、接送幼儿车辆的监管工作,全力杜绝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认真贯彻好“百日安全行动”的工作部署,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各地交警部门强化安全管理责任,主动联合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次深入城内各个学校,开展隐患排查调研,对学校早、中、晚学生放学时段的不同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勤务方案,科学安排警力,细化安保措施,确定专人值守,加大路面查处力度。
摸清底数,加强源头管理。各地交警部门深入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一次排查摸底,逐车登记造册,全面清理无牌、无证、无资质以及交通违法多发未处理等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学校使用“黑校车”运送学生,发现校车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以及满分或者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的,坚决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或者责令停止驾驶校车,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强化校车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让学生及家长充分认识到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地区“黑校车”非法营运突出隐患。
细化措施,开展秩序整治。各地坚持做到“整治有重点、治理有效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生上、放学的管护工作,提示劝阻学生不乘坐无牌车、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三轮车等违规车辆,发现校车超员、无合格资质车辆非法运输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举报;充分发挥“路面+科技”执法手段,持续强力抓好路面执法管控,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要加大巡逻密度和频次,严查校车超速、超员载客、酒后驾驶、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或幼儿等交通违法行为;联合运管和交通执法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道路通行秩序的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严查严处非法运送学生的“黑校车”,保证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
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整治氛围,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通过交通安全课、主题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的校车的严重危害,教育学生和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和违法校车。
近日,吉林支队龙潭交管二中队针对媒体上流传的铁东“黑校车”视频侦查,找到视频中所反映的接送幼儿车辆,对其进行相关处罚。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要严肃认真地对待儿童乘车上学的安全问题,不要乘坐“黑校车”。同时,也警告违法司机别再拿孩子的生命开玩笑!在考虑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为孩子们的生命安全负责,不要心存侥幸。
12月17日下午在吉林市一社交媒体上的一则短视频,引起了龙潭交管二中队民警的注意,视频中一辆灰色面包车中陆续抱下十多名学龄前儿童,随后老师领着孩子进入某幼儿园。
发现问题后,龙潭二中队立即开展工作部署,连夜在一小区内摸排到视频中所反映的某幼儿园。为确保工作万无一失,18日早6点30分,三组警力部署在幼儿园周边,7点25分左右,当嫌疑车辆出现时,民警立即将该车截停。经查,吉BTZ967小型面包车核载7人,当天车内共有幼儿17人,司机1人,跟车老师1人,共计19人。随后民警将17名幼儿护送至幼儿园后,将涉事司机张某瑜(幼儿园长)与车辆带至龙潭交管大队接受调查。后经询问得知,今年9月起,为扩大生源,该幼儿园园长张某瑜,驾驶吉BTZ967小型面包车开始接送幼儿。为避免遭到查处,经常在小区内行驶。
目前,该驾驶员张某瑜涉嫌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与超员两项违法行为,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交管部门对该车辆进行了如下处理:一是按照校车管理规定,该车并未取得校车许可和标牌,无权接送幼儿上下学,处以2万元罚款;二是该车存在超员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车辆扣留。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