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回顾:2018年的夏天,有多位长春市民在出行乘坐271路和280路公交车的时候,由于天气闷热公交车启动空调,并要求上车乘客投币2元票款,其中2元中的1元为空调费,部分市民认为这样的收费很不合理。对此,长春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回应称,这种公交车擅自涨价行为并未获得相关部门审批。
2018年夏天,271路和280路公交车擅自调整起空调车票价至2元,加收1元空调费,对此,长春市发改委在了解涨价情况后,对280路所属公司省亨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但该公司一直未予履行。日前,长春市发改委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责令整改,并处20万元罚款。
12月28日下午,中国吉林网拨通了亨通公司相关负责人孙继国的电话,他表示,公司对于长春市发改委下发的处罚决定书并不认可,也在法定时限内向长春市人民政府提交了相关的报告并且申请了复议,目前正在等待长春市人民政府给出的复议结果。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