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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长春将慢性丙型肝炎药物治疗纳入低自付病种

时间:2018-12-29

新年新气象。对于长春市丙型肝炎的患者来说,新的一年最大的福利就是将慢性丙型肝炎药物治疗纳入低自付病种。2019年1月1日起,长春市医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慢性丙型肝炎低自付治疗,并将吉大一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2家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为慢性丙型肝炎药物治疗首批试点医疗机构。

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为丙型肝炎,是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引起的病毒性肝炎,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HCV的感染率约为3%,估计约1.8亿人感染了HCV,每年新发丙型肝炎病例约为3.5万例。丙型肝炎呈全球性流行,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危害极大,已成为严重的社会和公共卫生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丙型肝炎已经成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之一,也是导致肝癌、肝硬化和肝细胞癌的主要原因。慢性丙型肝炎是感染丙肝病毒(HCV)所致,大约85%的人在感染丙肝病毒后发展成慢性肝炎,如果不予以治疗,就会发展成为肝硬化,还有少部分患者会发展至肝癌。肝硬化、肝衰竭及肝细胞癌是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的主要死因,患者一旦发生肝硬化及肝癌,存活率急剧下降,同时伴有高额的医疗费用。

12月28日,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为提高对慢性丙型肝炎的治疗效果,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自慢性丙型肝炎可治愈药物出现后,长春市医保局便主动探寻控制虚高医药费的有效措施,与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厂家进行“议价谈判”。经过长春市医保局的不懈努力,“议价谈判”后将慢性丙型肝炎药物治疗的盐酸达拉韦片每盒4371.5元降至2622.9元、阿舒瑞韦每盒446元降至267.4元,最大限度地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经过长春市医保局长期的努力和准备,为减轻长春市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在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经科学测算和论证,将慢性丙型肝炎纳入到低自付大病补助管理范围。2019年1月1日起,长春市医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慢性丙型肝炎低自付治疗。目前长春市医保局确定了吉大一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2家定点医疗机构为慢性丙型肝炎药物治疗首批试点医疗机构。同时将国药控股大药房朝阳区万宝街店及经济开发区仙台大街店确定为医保定点外配药房。

慢性丙型肝炎药物治疗患者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备案,需提供患者本人身份证、医保卡、诊断书(门诊或住院均可),提供丙肝基因型报告单、肝炎病毒定量检测、肝功能检查和肝脏彩超影像学检查报告单。慢性丙型肝炎药物治疗患者在医保定点外配药房购药时,需提供长春市慢性丙型肝炎药物治疗登记备案表。

慢性丙型肝炎药物治疗在未纳入低自付之前,患者进行24周药物治疗需要费用将近6万元,长春医保将慢性丙型肝炎纳入低自付病种管理后,医保患者一年只需支付一次起付线(职工1500元;居民1100元;学生100元),就可以实现24周的慢性丙型肝炎的用药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患者药物治疗费用降低了97%左右,切实解决罹患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医疗费负担过重的问题。2019年度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在指定医院的首次丙肝耐药检测及丙肝基因型检测免费。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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