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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警部门重拳出击 严查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2019-01-05

自全省组织“百日安全行动”开展以来,全省交警部门深入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整治行动。强化部署、立足收费站、服务区等执法阵地,充分利用卡扣预警系统、综合应用平台等科技设备,切实提升重点违法筛查效率,严查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坚持网上网下联动,线上线下同步,情指勤督结合,查违法、追来源、断渠道、斩源头,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交通环境。

“我就想试试车,没开”,这哥们用无证和酒驾,换了个拘留所小长假……

2018年12月31日晚,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花山大队民警巡逻民警行至长吉南线泉眼大街附近时,发现一辆行驶的吉AFG***号小型面包车左摇右晃,行迹可疑。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下车后,民警发现他满身酒气,脸色通红。见到民警后,他赶紧解释:“大哥,我就想试试车,没开。”民警一听,哭笑不得,让其出示驾驶证,驾驶员称没带。民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回到大队,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民警还发现驾驶员马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马某因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40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史上最冤女司机!借车被罚5千多

2018年12月30日10时57分,公主岭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客货枢纽站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吉GTX070的红色大众牌小轿车牌照安装异常,通过网上查询该车号实为一深棕色昌河牌小型汽车。执勤民警于是示意驾驶员停车进行进一步检查。驾驶员王女士表示,车是她借来的,行驶证没有在车里。经核实,该车实际车牌照号码是闽G3737C,登记信息为白色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车主姓廖,在将车辆改为红色以后并未在规定时限内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王女士因为实施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记12分、罚款5000元;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被记3分、罚款200元;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被罚款200元;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被记1分、罚款50元,累计记16分、罚款5450元。

史上最坑同学!实习期怕多扣分就借老友的证变造假证

2018年12月29日13时许,家住辽宁阜新彰武县的李某来到长春德惠市交警大队秩序中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两笔违法业务。办理业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李某神色紧张,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李某则称身份证落在家里了。工作人员随后调取了李某出示的驾驶证信息,发现网上照片和驾驶证照片以及李某均存在较大差异,有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嫌疑。工作人员稳住李某,同时把情况报告给上级。支援民警迅速赶来,将李某控制住。经询问,李某交代他持有的是B2型驾驶证,还未满实习期。因担心在实习期内被扣分影响自己驾驶证使用,他就在半年前找到小学同学于某勇,想借用其驾驶证扣分。于某勇平时不需要开车,就把驾驶证借给了李某。李某找到当地一家打字复印社,将驾驶证内于某勇的照片换成了自己的照片,变造了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因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另外,因其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还将被转刑事拘留。

驾驶“克隆”货车 驾驶人被拘20天

2018年12月17日,四平双辽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名车主报警称,自己的重型货车蒙G592XX被套牌了,并有两次交通违法行为。指挥中心民警立即对该套牌车的行驶轨迹进行查询,在报警人的指认下,确定了该套牌车经常行驶的路线和时间。12月18日,按照指挥中心的指令,城区中队民警立即在东华街公铁涵洞南侧路口布控。民警一边检查其他车辆,一边静静等待套牌车辆的到来。大约半个小时后,套牌货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民警立即拦停车辆进行检查。并把驾驶人和车辆带回中队进行处理。经民警仔细检查后发现,套牌车和被套牌车辆从外观上基本一致,车辆也是同一款车型。在道路上行驶根本无法识别哪个是真车,哪个是套牌车。经进一步仔细检查后,民警发现这辆套牌车不仅套用了其他车辆的车牌,还伪造了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更让民警惊讶的是,该驾驶人所持的驾驶证竟是C1准驾车型,又涉嫌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

最后,驾驶人李某山,因实施驾驶与机动车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辆、使用伪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被合并处罚13000元罚款,予以合并行政拘留20天。驾驶证记24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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