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长春汽开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中,连续查获两起驾驶证在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6时许,汽开大队三中队队长曹志国在长沈路汽车广场组织开展“百日安全行动”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指挥分中心预警平台报警,提示正在大队辖区行驶的一辆吉A牌照白色现代牌小型轿车存在驾驶证异常情况。接到预警信息后,曹志国立即组织警力对该车进行拦截。16时10分,民警将该车拦停,示意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根据驾驶员身份证号通过公安交管内网进行查询,结果发现该车司机付某某的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 原来,付某某2018年12月中旬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六个月,事发距今时还不足半月。此次是着急出门办事,心存侥幸心理认为不会遇上交警,便自己一路开车。
无独有偶,16时30分许,指挥分中心预警称一辆白色三菱小型轿车存在驾驶证异常情况。曹志国将其拦停后对其驾驶证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该驾驶员的驾驶证也处于暂扣状态,驾驶员李某某2018年7月末由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六个月。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驾驶证暂扣状态就可以解除,李某某便以为自己不会被查,自己开车上路行驶。
民警对两位驾驶员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6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