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2019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省经济工作会议和2019年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民政贡献。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乔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8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535”发展思路,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拼搏奋斗,全省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为目标,加快推进“五大民政幸福工程”建设,民政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在推进幸福养老工程方面,出台12项推进幸福养老工程措施,整合改造28个农村福利中心,新建养老服务大院150个,开展农村互助养老试点26个,全省养老服务机构达到1370个,养老床位12.5万张。在幸福帮扶工程建设方面,全省供养孤儿4532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1300元和900元,长期存在的孤儿保障水平偏低的短板得到历史性解决。统筹推进基层儿童工作,全省配备村(居)儿童主任10636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012人,基本实现全覆盖。为56.73万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5.26亿元。在幸福便民工程建设方面,加快推动民政服务“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53个地方建立年度软环境建设制度文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社会组织相关事项办理程序减少41%,办理时间缩短59%;开展行政区划调整4项,增设街道办事处8个;2万人通过网上预约婚姻登记,68个婚姻登记机关全部配备多功能液晶显示屏,婚姻登记服务更加便捷。在幸福公益工程建设方面,募集款物3.4亿元,救助困难群众36万人次。全省福利彩票销售39.6亿元,比2017年增长14.5%;筹集福彩公益金12.25亿元,比2017年增长24%。在幸福社区建设工程方面,51个市县制定了幸福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在17个县(市、区)开展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各地按照不低于社区总数10%同步推进。建设农村社区2190个,累计达到7534个,占全省村总数的80.6%。
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应对松原地震等自然灾害,下拨救灾资金1.26亿元,恢复重建倒损民房7675户,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完成10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得到提升。筹集社会救助资金59.62亿元,111.2万城乡低保对象、8.7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达到月人均508元和年人均3872元,同比分别提高4.96%和3.70%;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年人均7786元和4980元,分别为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4倍和1.33倍。
坚定履行脱贫攻坚民政职责。大力实施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通过“无力脱贫”兜底一批、“支出核减”纳入一批、“重点保障”改善一批、“脱贫渐退”扶助一批,所有市、县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3600元扶贫标准,将18.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9.3万低保范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积极服务军人军属。发挥双拥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帮助驻吉部队解决多个难题。抓好部队官兵“后路”“后院”“后代”问题联动保障机制的落实,协调相关部门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教育优等服务工作,解决了官兵后顾之忧。再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残疾人员伤残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红军老战士、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提高9%,农村籍老义务兵生活补助提高17%,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提高13%。为有需求的在乡复员军人配发轮椅2877台、拐杖3999副。连续第17年组织军地医疗队开展了“爱心献功臣”医疗巡诊活动。
大抓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在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大调研、大督查、大落实、拼搏奋斗年”活动。从3月下旬至11月底,省民政厅6个工作组、99人次,采取“不定路线、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的方式直插基层,召开69次座谈会,实地查看87个民政服务机构、31个社区(村),蹲点乡镇133天,入户走访困难群众233户,面对面查实情、听实话、办实事、解难题,有力推进了国家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民政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提升了基层民政工作能力,解决了一批民生领域的短板和困难问题,赢得了基层民政干部和困难群众的点赞。
实施了“五个专项行动”。即:实施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通过“无力脱贫”兜底一批、“支出核减”纳入一批、“重点保障”改善一批、“脱贫渐退”扶助一批,所有市、县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3600元扶贫标准,将18.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9.3万低保范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实施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对照国家要求的115项指标,对全省1370个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基础性指标合格率由47%提高到63%,管理服务类指标合格率由75%提高到95%,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启动全省首批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养老机构运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实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全省投入840余万元,发放御寒衣被2650余件,食品药品1750余箱,出动车辆6600余台次,7400余人次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实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项行动,普查任务全部完成,普查数据通过国家验收,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数据中心;圆满完成第四轮辽吉省级界线联检和界桩更换工作,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加规范。实施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专项行动,鼓励引导社会组织通过实施项目、结对帮扶、设立扶贫基金、消费扶贫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累计捐赠款物3000余万元,有力支持了全省脱贫攻坚工作。
开展了“八个专项治理”。即: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农村低保存在的5个方面7个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有效打击了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6个方面、22个严查”进行全面治理。各地全部成立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百日会战”“百日攻坚”等行动,排查移交涉黑涉恶线索77条,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展救助及托养机构专项治理,重点检查25项工作,发现整改问题156个,救助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专项治理,清退727名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依法依规取缔整改9个非法民办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召开全省殡葬工作会议和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视频会议,明确全省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发展的目标任务,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全年火化死亡人口12.1万,火化率71%;投入936万元支持12个殡仪馆改造设施设备,清理散埋乱葬坟茔9760块,各地非法公墓、宗教场所寄存骨灰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开展以“气清景明·情满吉林”为主题的“清明文化周”活动,营造了文明祭祀和移风易俗良好社会氛围。开展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查处举报案件4起,行政处罚30家,约谈183家、300余人次,社会组织管理更加规范。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治理,规范和降低会费档次,减免收费1083万元,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精准实施社会福利机构生命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400余处,依法取缔养老机构371家,疏导安置老人6200余人,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会议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2019年,全省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东北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抢抓机遇、深化改革、破解矛盾,深入实施“五大民政幸福工程”,推动“三个有力提升”,推进“五化统筹”,着力建设兜底民政、幸福民政、数字民政、创新民政、开放民政,为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据了解,2019年要重点做好九项重点工作,切实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针对社会救助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水平不均衡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对落后地区、农村地区的帮扶与支持,努力缩小保障差距,实现整体提升。加强城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继续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确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探索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权限下移,健全以乡镇(街道)为重点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细化临时救助分类、分档标准,规范实施“一事一议”机制,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备用金制度,实现在乡镇(街道)开展临时救助100%。
着力补齐短板,推进养老服务业协调发展。
继续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三年整合改造提升计划,支持20个福利中心完成跨乡镇整合改造,支持40个农村互助养老试点建设项目,支持100所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50个农村养老服务大院或互助养老站点添置“助浴”设备。持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年底前建成数要达到村总数的60%。探索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巡视探访制度,对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开展关爱服务。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打造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功能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养老机构。积极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提高参保比例。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力争全省90%以上养老机构具有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取消养老机构审批,落实优惠政策,采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无偿提供服务场所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全省60%以上城市社区养老设施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探索“文养结合”新模式,培育文养结合典型。
全面提升保障水平,做好儿童福利工作。
落实孤残儿童兜底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儿童工作能力建设。在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建设示范性儿童活动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儿童之家,对作用发挥较突出的适当给予奖补。在县(市、区)开展儿童关爱保护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完善孤残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实施办法,优化服务项目,开展机构内脑瘫儿童省级集中康复工作。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继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加强城乡社区和基层民主建设。
开展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智慧社区建设、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6项试点,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继续开展“健康生活·悦动吉林”幸福杯社区风采秀活动,集中展示幸福社区建设成果,唱响新时代主旋律。继续开展社区“双进”公益活动、“社区阅读空间”建设。按照村总数10%的比例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活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村(居)民自治法规修订工作,将村(居)民委员会任期调整为5年。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建设,深化基层群众民主自治实践,推进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
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
建立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社会组织管理运行机制。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增加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财政预算,开展公益创投,加大对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完善脱钩不脱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
服务全省产业空间市场布局要求,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围绕全省中心城市和边境城市发展和“长吉一体化”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发挥长春市中心带动作用和边境地区建设的区划调整改革意见。推进县城驻地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提升城镇管理水平,扩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强中小城市培育工作,发挥行政区划推动区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作用。全面清理“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提升地名规范化水平。
努力提供高层次、高质量服务,强化残疾人福利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信息网络平台运用,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康复辅具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开展婚姻登记颁证服务试点,增加婚姻仪式庄严感,强化人生节点记忆,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开展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推进公益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福彩事业发展。
落实慈善优惠政策,发挥慈善信托作用,为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和各项慈善公益事业搭建平台。开展好慈善项目,资助2000名低保家庭及精准扶贫对象家庭学生圆梦大学,对1200人次贫困家庭白内障、血友病等疾病患者实施救助,发展冠名基金和项目招捐,鼓励爱心企业认领项目。创新网络募捐形式,利用“99公益日”开展网络募捐活动。利用福彩公益金支持慈善超市建设。组织“福彩圆梦”“福彩欢迎您”“福彩嘉年华”等营销宣传活动,扩大福彩社会影响。积极开展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实施社工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提升贫困地区社工服务水平。开展社会工作“三区”计划,继续推进社区社工服务站建设,实现全省社区全覆盖。
紧紧抓住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利契机,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
继续抓好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建立健全全省民政系统安全发展长效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进监管职责法定化。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