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0时许,王某驾驶吉A4***6号小型轿车沿小南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欧亚超市门前时被宽城区执勤交警冉德明、左云龙截获,经初步查看,驾驶员存在饮酒驾驶嫌疑。后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王某测试结果为91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于是民警依法将王某传唤到宽城交警大队后带到医院抽取血样,并将血样送到专业机构进行酒精值检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次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受到酒精的影响,酒后驾驶通常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极易造成严重交通事故:
1、行驶速度过慢或过快,车辆忽左忽右,曲线行驶
2、变更车道或转弯时不开转向灯,错占车道行驶,强行超车或在两车之间行驶
3、夜间会车时不变换灯光;
4、起步急躁,过快;
5、不遵守停车信号,闯红灯。
宽城交警提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拒绝饮酒驾车。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