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产品消费群体广泛,关系到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甚至是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健”市场乱象是长期存在的痼疾,社会反映强烈,广大人民深恶痛绝。近期,“保健”市场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制假售假、传销等问题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我省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行动从1月8日开始至4月下旬结束为期一百天。1月15日,我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要求将“百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采取有效措施,打赢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这场人民战争
“百日行动”涉及行业领域广、商品类别多、违法行为复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强化协作,把一切力量拧成一股绳,坚决整治“保健”市场各种乱象。
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建立各部门间的联合工作机制。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百日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使该项工作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尽快实现政府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领导力。
强化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各地要根据《行动方案》的部署,确定辖区内的重点关注企业和整治区域,祭出重典查处“保健”市场中虚假宣传、违法会销等11类违规违法问题。打组合拳、出连环招,综合运用检查抽检、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手段,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治理。做好行刑衔接,强化刑事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建立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按照《行动方案》中确定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宣传报道等方面建立顺畅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同时,省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地方的业务指导,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加强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对行动成果的宣传报道,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环境。加强普法宣传和普及科学知识,向广大消费者特别是重点人群宣传解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辨别真伪产品、识别违法行为、防止上当受骗的意识和能力。
强化亮剑意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要勇于担当、扎实履职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要把“百日行动”作为检验机构改革成效和锤炼执法队伍的一次重要实践,扎实履职、勇于担当,推动“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强化案件查办。全省系统要将“百日行动”与“保双节、迎两会,四安全、一放心”监管执法百日会战相结合,在春节、两会等重要节点,集中执法力量和资源,重拳出击,向“保健”市场乱象亮剑,迅速查处一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制假售假、传销等方面的重大典型案例,依法从严处理,加大违法成本,树立执法权威。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充分运用《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挖掘案源,发动人民群众踊跃投诉举报违法线索,有效提高打击违规违法行为的精准性。要注意舆情应对和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呼声,维护群众自身权益,确保“百日行动”得到广大百姓的认可。
形成市场监管工作合力。此次“百日行动”,要在市场监管系统内形成“统筹组织,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价监竞争部门要做好组织查处虚假宣传、传销、违规直销和价格违法等工作,并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执法稽查部门要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组织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广告监管部门要做好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医疗等重点领域违法广告的工作;网监部门要组织好全省系统网络执法、网络监测工作。其他业务条线要按照职责,积极参与,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强化完善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各食品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提高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药监部门要全面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监督抽验、监测评价等手段,排查化解风险。
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落实好《行动方案》赋予的具体任务的同时,还要做好“百日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履行好联络各方、汇集信息、服务保障等职责,为“百日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