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百日安全行动工作成果,加大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2019年1月18日,宽城交警大队在青年路由南向北方向司法局南100米处设置卡点,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21时50分许,民警在排查酒驾时发现异样,排在后面的一辆车号为吉A***3白色一汽教练车试图向后倒车开走。民警王岩峰第一直觉就是该车可能存在重大违法嫌疑,通过电台与另一组警力联系,在前后配合的情况下成功将车辆控制住。当民警打开驾驶员位置车门后,一股浓烈酒气扑面而来。经询问,驾驶员当晚20时30分与朋友喝了几瓶啤酒,因为要去接孩子,所以就开车出来了,没有想到会被查到。经呼吸时酒精测试仪检测,杜某的呼吸值为13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依法传唤驾驶员杜某至宽城交警大队接受询问,并到医院采集血液样本送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