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平分局执勤民警在辖区京哈高速公路公主岭收费站查获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驾驶人为父子关系。其中,父亲无证驾驶,儿子不仅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自己也是“准驾车型不符”还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两人共涉及4项违法行为,双双被处罚。
当日14时36分许,分局指挥中心值班员通过路面监控系统,发现一辆吉C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公主岭收费站长春来车方向出口匝道停车,有更换驾驶人的嫌疑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站口执勤民警。随后,执勤民警在公主岭收费站出口将该车截获。在对该车驾驶人和副驾驶位置的男子进行核查时,民警发现该车副驾驶位置的王某昌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王某昌最初矢口否认曾驾驶过该货车。
经工作,王某昌最终承认了其驾驶过该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在调查过程中,王某昌不住催促民警尽快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王某昌前后不一的反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并将二人带回分局进一步调查。民警在对该车驾驶人“齐某某”所持A1驾驶证进行信息核对时,发现该人所持驾驶证照片与网上信息不符。后经确认,该车驾驶人系王某国(王某昌与王某国为父子关系)。王某国实际持有的是C1驾照,没有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资质。经询问,王某国承认因为知道自己的驾驶证不能驾驶重型货车,其私自将偶然捡到的齐某某的驾驶证照片换成了自己的照片。同时,其也承认自己知道父亲王某昌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但仍将车辆交给了王某昌驾驶的违法行为。两人在公主岭收费站出口匝道停车就是因为发现站口有民警执勤,遂更换了位置。
最终,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王某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王某国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驾驶与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和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共处以罚款9000元,驾驶证记24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