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高度重视,严查各类“黑校车”。为进一步强化辖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新学期辖区中小学生乘车出行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周密部署、积极行动,严厉打击校车超员“黑校车”等严重交通违法。组织各地交警部门集中开展安全检查,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学校、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集中开展秩序整治,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重点路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打“黑校车”,发现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超速的,一律按照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四平交管支队铁东大队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认真检查运送中小学生车辆,强化校车管理,查获一辆“黑校车”。4月9日早高峰期间,铁东大队执勤警力在辖区万达岗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车号为吉C***30的面包车上载有较多儿童,疑似运送幼童的“黑校车”。于是,执勤民警立即将情况通过手台上报中队长田炳友,在田炳友的指挥下,辅警田占伟、李鹏在南三纬九马路将该车成功拦截。经过现场核实后,确认该车共乘坐9人,其中包括1名司机和8名小学生,该车核载为7人。现已超员20%,且该车运送小学生上下学并未获得校车标牌,确系“黑校车”,属于实施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
考虑学生上学时间紧,民警立即用警车将乘坐“黑校车”的小学生送往六马路小学、中央路小学等学校。随后,对该车驾驶人常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机动车。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之规定,该车车主将面临20000元罚款,且因该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驾驶员将受到驾驶证记6分、处200元罚款。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