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百日行动部署要求,为抓好道路交通领域乱象整治,全面整治交通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促进建立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长春市从4月中旬开始到7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乱象整治百日行动。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阳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双明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AP***8的重型仓栅式货车有非法改装嫌疑,民警将车辆拦截,依法对其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驾驶人王某始终不肯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民警意识到该男子可能涉嫌其他违法行为,于是将王某带回大队。
经公安网查询,王某并不是在逃人员,也没有前科劣迹,之所以不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是因为他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证据面前,王某最终承认其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技术数据的违法事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技术数据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500元、拘留十五日以下的行政处罚,同时暂扣车辆,并责令限期恢复机动车原有技术数据。
目前,王某已被送至长春市拘留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