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5日10时40分许,长春宽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张炜明在铁北二路公交站点发现一辆车号为吉A****Q的白色小型轿车存在违法行为,将其截停欲做处罚。民警接过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后发现异常,苗某的驾驶证竟然是他自己彩印的!经询问,三年前苗某在家用复印机将自己的驾驶证复印,把照片粘上并用塑料薄膜塑封好后一直使用。更令民警感到意外的是苗某使用假证的理由居然是怕自己驾驶证丢失或者损坏后补证麻烦。随后苗某因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传唤至宽城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宽城交警温馨提示:驾驶证丢失、损坏,请及时补换证,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白底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两张、工本费10元到就近的区交警大队办理补换证业务。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