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百日行动部署要求,为抓好道路交通领域乱象整治,全面整治交通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促进建立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长春市从4月15日开始到7月3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乱象整治百日行动。
5月5日10时40分许,在铁北二路公交站附近,一辆车号为吉A****Q的白色小型轿车存在违法行为,被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宽城大队三中队民警拦停。民警请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苗某却拿出了一本看上去有些“奇怪”的驾驶证。说奇怪,是因为这并不是由车管所发放的正规驾驶证,而是驾驶员自己彩印的驾驶证。当民警问到他为何要彩印驾驶证,他给出的理由真是让民警哭笑不得。驾驶员苗某说,自己怕驾驶证损坏或者丢失后补办麻烦,就自行彩印了驾驶证,贴上照片,然后又塑封了一下方便使用。
民警依法将苗某传唤至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苗某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长春交警温馨提示:驾驶证丢失、损坏,补换非常方便,您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白底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到就近的区交警大队和服务站窗口办理补换证业务即可,工本费10元。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