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百日行动部署要求,为抓好道路交通领域乱象整治,全面整治交通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促进建立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长春市从4月15日开始到7月3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乱象整治百日行动。
5月17日晚,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宽城大队站前中队民警在青年路与北四环交汇处,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进行治理。20时25分,一辆车号为吉A****L的小型轿车沿北四环路由西向东行驶,右转驶入青年路后,在距离民警约150米的地方车辆突然停了下来,驾驶员打开车门迅速反方向逃跑。
民警立即通过电台联系周边警力,查找违法嫌疑人。不久后,在距离停车地点大约一千米的一处工厂内将其抓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刘某检测值为9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刘某称因为自己喝酒了,看到交警特别害怕,怕挨罚,所以下车就跑了。
随后民警依法传唤驾驶员刘某至宽城交警大队接受询问,并到医院采集血液样本送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次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