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官网发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的通知。
中国吉林网在内容中看到,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8,919元。现对省直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如下:2019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730元。
该中心要求,各缴存单位按照要求,做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官网截图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