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强化幼儿园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保证适龄儿童安全健康成长。近日,长春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印发了《长春市关于对无资质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针对无资质幼儿园问题,长春市明确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治理思路,主要采取“一手抓建设、一手抓规范”的办法:一方面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一方面将无资质幼儿园纳入监管体系,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全面进行清理整顿。
《方案》要求,通过全面排查、全面整改,关停取缔不具备安全、卫生等基本办园条件的无资质幼儿园,实现到2020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消除无资质幼儿园。通过集中清理整顿,建立市级统筹,县(市)区、开发区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清理整顿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市)区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将无资质幼儿园全部纳入清理整顿和监管范围。要坚持齐抓共管原则,各级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综合整治。要坚持分类施策原则,对经整改达到基本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对未达到标准的,属地政府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对取缔的幼儿园,属地政府要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要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
《方案》明确,清理整顿工作从现在起到2020年年底前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机构和联合执法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出工作部署;核查告知阶段,各县(市)区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建立无资质幼儿园清单台账;逐园整治阶段,按照“一园一案”原则,逐园研究制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市)区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获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及取缔的幼儿园名单,探索并形成无资质幼儿园监管长效机制,深入研究推动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