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14时许,长春市朝阳区开运街欧亚奥莱附近,一辆292路公交车突然失控,连撞三辆私家车,事故起因是乘客抢夺公交车方向盘。
据目击者介绍,该公交车是由金源市场驶往欧亚卖场的292路公交车,车上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抢夺方向盘造成车辆失控并撞上对向车道的三辆私家车。
“三辆车被撞的不轻,其中一辆前机盖都翻起来,现场围观的人拿起电话报警。”目击者说。
事件发生后,长春市公安局孟家屯派出所介入该事件,将涉事2女1男带走做进一步调查。
在我国刑法中,攻击公交司机涉嫌三个罪名。如果公交车处于停止状态,并未危及公共安全,则将涉嫌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而在行驶过程中,对司机进行暴力干扰,即使没有发生实际损失,也很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律师表示,明知实施相关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相关肇事者一般将被认定为具有放任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该罪有两档刑期,一是危险犯,构成了危险但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实害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同时,受害方还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进行民事赔偿,即使公交公司出于和其他乘客的合同义务先行赔偿了各项损失,最终所有民事责任都将追偿到肇事者身上。可见,殴打司机、抢夺方向盘不仅危险,更会使自己身陷囹圄,还要承担巨额民事赔偿,一时冲动导致终身抱憾。
截稿前,中国吉林网从孟家屯派出所了解到,由于该案发生在公交车上,目前已移交长春市公安局公交派出所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