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处民警在金宇大路与新明街交会处执勤时,发现一辆保时捷外观看起来有些奇怪 ,上前将其拦截。
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车证,经过比对,发现这台保时捷竟然是个“冒牌货”,实际厂牌与行车证上登记的厂牌不符 ,行车证上面赫然写着“众泰”!
驾驶员称,自己是在网上买的标志,然后对轮毂、尾门等部分进行了改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改装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私自改装厂牌和车身标识,容易对车辆品牌造成视觉混淆,一旦发生意外,无形中就增加了破案难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常见的几种改装行为:
1.发动机动力改装;
2.改装大灯;
3.改装排气;
4.改车标;
5.改装轮毂;
6.加装大包围、尾翼;
7.改装悬挂
非法改装的危害
1.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将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
2.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
3.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
4.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将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越明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