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吉林省政府召开“吉林省四部门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公布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2995户,定性虚开发票12.65万份,涉案发票金额125.75亿元、税额20.81亿元,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4.35亿元;查处“假出口”企业8户,挽回税款损失1.04亿;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开骗税企业98户,抓捕犯罪嫌疑人141人。
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4.35亿元
2018年8月,按照国家四部委的统一部署,吉林省四部门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正式启动,税务、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四部门戮力同心,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和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一年来,在四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两年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2995户,定性虚开发票12.65万份,涉案发票金额125.75亿元、税额20.81亿元,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4.35亿元;查处“假出口”企业8户,挽回税款损失1.04亿;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开骗税企业98户,抓捕犯罪嫌疑人141人。
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的特点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副局长易凯介绍,针对近年来的查处情况看,一些不法分子在巨额经济利益面前,不惜钻营新行业、新政策的监管漏洞,利用各种违法手段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根据既往案件查办情况来看,当前虚开骗税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趋势:
一是“借壳虚开”日趋增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商事制度改革之便,通过借用、盗用或骗用他人身份证件信息,大量注册虚假的“空壳企业”,专门用来从事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这些“空壳企业”开票量大多控制在金额500万元以下,甚至部分企业开具几十万元后便走逃失联。
二是作案手段日趋隐蔽。很多虚开分子通过地缘、血缘、事缘等关系纠结成团伙,严密组织、明确分工、单线联络,主犯幕后操纵虚开发票行为的全链条、各环节,通过建立开票、洗票、购销资金流转等多个平台,拉长犯罪链条,形成虚开买卖发票的暗网,逃避监管打击。
三是作案周期日趋缩短。现阶段,不法分子主要采取虚假填列申报表数据、恶意作废发票、单次集中开票后不申报或申报后不缴纳税款等多种方式,暴力虚开后迅速走逃,作案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有的甚至当月领票、当月虚开、当月走逃,影响十分恶劣,气焰十分嚣张。
四是骗税形势日趋严峻。犯罪分子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与增值税计税原理间存在的骗税风险,想方设法利用他人已经出口但不退税的货物信息进行“借货”,匹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长此以往使得“征少退多”的现象难以消除。
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采取的主要措施
两年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一年有余,税务部门将打击重点放在“假企业”和“假出口”上,针对涉税违法分子逐利虚开因时而变、作案手段不断推陈出新的犯罪特点,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打击对象,在施以重拳高压打击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守法经营企业。根据四部委的工作部署,我省四部门已经对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连续开展了2个波次的联合打击行动。我省的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经侦部门、海关缉私部门和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反洗钱处密切配合,组建了省级联合专案组,并针对虚开犯罪团伙开展了多次联合行动,打击和震慑效果十分明显。
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四部门默契配合,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打击方法。税警双方并肩作战,对重大案件靠前指挥、提前介入,面对虚开骗税职业化、团伙化的新形势,双方更加注重线索交换和大数据应用,形成了联合办案+联合收网的新打击模式,成功实现了对多个虚开团伙的倾覆式打击;税关双方不断增强联合执法力度,规范反馈制度,积极搭建快速信息查询通道,实现了对系列骗税要案的重大突破;税银双方分工有序,不断完善税银协作机制,扩宽合作渠道,强化疑点推送,银行部门及时快速地反馈相关涉案资金信息,为证实虚开骗税企业的违法事实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
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同时,税务部门亦注重源头管控,目前我们推行了实名制办税,严格防范不法分子冒用、骗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空壳企业虚开发票;强化对可抵扣凭证的审核管理,防止虚抵税款行为;有效利用大数据信息,强化监控预警,建立对增值税发票虚开风险行为的防控机制。与此同时,我们不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年来,全省税务机关累计将75起虚开骗税案件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并全部向相关部门推送了联合惩戒信息,实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闭环式惩戒机制,有效提升了企业的失信惩戒意识,增强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