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9月17日通报,9月12日,该市市民王先生驾车途经二道区一居民小区门前时,无意中“碰撞”了一名步行男子。见撞了人,王先生立刻下车赔礼道歉并询问是否需要到医院检查。不料,该人意不在此,强行要求王先生赔偿5000元,并称自己是警察,如不赔偿,就要“说道说道”。威逼恐吓之下,王先生无奈通过微信向该人转账5000元。
后王先生选择报警。接到其报案后,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公安分局东站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现场勘验、走访调查及调取监控,查证王先生所述事实并迅速立案展开侦控,通过综合运用侦缉手段,锁定曾有敲诈勒索犯罪前科的孟某某(男,23岁,黑龙江省人)并于9月16日23时许将其精准定位成功抓获。经审,孟某某对“碰瓷”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长春公安表示,驾车出行已成为市民日常生活和重要交通方式。个别不法人员抓住驾车市民遇交通肇事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花钱私了”和“怕事”心理,用“碰瓷”手段,做违法之事,达侵财目的,甚至冒充警察,狐假虎威、威逼恐吓。遇此情况,当事市民要冷静识别,及时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或110报警处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