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中国吉林网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看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8月正式发布《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期货公司股比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今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具体来看,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有关主体可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持有期货公司股权比例可至100%,该会将依法依规予以审批。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