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市汽车销售市场秩序,提升汽车销售企业合同法律意识、矫正不公平格式条款、有效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促进长春市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10月29日,长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长春市商务局和吉林省汽车商务协会,组织召开了《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推广会,长春市近40家汽车销售企业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长春市商务局做为行业主管部门向汽车销售企业如何规范经营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吉林省汽车商务协会向汽车销售企业积极使用《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和诚信经营发起了倡导,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做为长春乃至全国的汽车产业龙头企业做了热情洋溢的表态发言,并表示在今后的汽车销售经营活动中,要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诚信守法经营,并倡导汽车销售企业要与市场监管和商务部门携手,共同促进汽车销售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要求,长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突出重点,把准方向,继续以民生、消费热点为主,在做好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动产抵押助企融资等服务的同时,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合同管理,有效降低企业合同风险和交易成本。要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沟通,强化上下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推行与之事宜的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当事人在签约过程中对合同基本权利和义务有所参照,从源头上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要以合同示范文本为载体,联合主管部门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引导、督促市场主体自觉使用示范文本,切实规范合同行为,推动长春市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图片提供长春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