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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时间:2019-11-02

11月1日,吉林省政府召开“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力发布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吉林网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已初步建成分级诊疗制度框架。城市“三级医院诊断,二级医院治疗,一级医院管理”的慢病管理模式和农村“明确功能定位,评估服务能力,确定诊疗病种,医保差别支付”的分级诊疗模式得到国家的充分肯定,政府主导的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学远程会诊等制度设计也在有序推进。

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中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新时期全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作出部署,提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大卫生大健康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理念,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

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主要是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重点围绕如何让大医院“舍得放”,让基层“接得住”,引导患者“信得过”等方面出台政策措施,力争能够解决推进分级诊疗过程中的瓶颈问题,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实施意见》的政策内容:

围绕落实医院功能定位,促使大医院“舍得放”。

重点从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落实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挥三级医院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制度等4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没能落实功能定位的医疗机构,在医院评价、绩效考核、医保基金支付等方面进行管控。

围绕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使基层“接得住”。

重点从巩固完善多层次医联体建设、启动实施新一轮分级诊疗提升服务能力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医学远程会诊服务、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人才薪酬待遇等6个方面强调如何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其中:将符合条件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医联体内上级医院专家到下级医院提供诊疗服务,诊察费参照远程会诊服务专家会诊费标准收取,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等,更能促进基层能力提升。

围绕提倡合理就医理念,引导群众“信得过”。

重点从充分发挥医保杠杆引导作用、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度、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等4个方面强调如何引导患者信任基层,并在基层首诊。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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