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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将评选1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时间:2017-07-25

  近日,长春市人社局下发通知,拟于2017年度在长春市范围内通过推荐、评选的方式确定1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据悉,技能大师应为在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的优秀技能人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长春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认定获得“长春市技能大师”或“岗位技能带头人”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2、中华技能大奖或吉林技能大奖荣誉称号获得者。

  3、全国技术能手或吉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

  4、国家级一类竞赛前10名、国家级二级竞赛前5名、省级一类竞赛前5名,市级一类竞赛前3名获得者。

  5、市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企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

  6、具有一定绝技绝活,并在生产实践中为企业、产业发展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企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

  具体申报材料可详见长春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ccrs.gov.cn。

  据悉,对经评审确定的工作室给予10万元支持,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要求执行。对经评审确定的工作室符合条件且工作开展好的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首席技师)工作室评选。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联合行文择优推荐申报;市属以上(含市属)企业、技工院校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及时组织申报,于7月31日—8月4日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9871357。

  吉网 吉刻APP记者 丁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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