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朝阳法院执行局针对35名农民工、国企退休职工申请执行劳动报酬及养老保险金的两起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发放执行回款,共182余万元。
13时30分许,接到通知的24名案件当事人满怀欣喜来到朝阳法院,静侯在朝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郭俊立,首先向前来领取执行回款的申请执行人简单介绍了当前朝阳法院开展的执行攻坚系列行动的背景。即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落实长春中院张德友院长提出“力争长春在全省法院率先破解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和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要求,朝阳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举全院之力破解执行难题。特别是针对涉及农民工、企业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重拳出击,讲效率、重实效。郭俊立副局长还向到场的当事人简要介绍了执行过程,这两件执行案件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党委的重视、支持,执行过程虽然曲折、艰辛,但为维护退休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力付出、不懈努力,是法院职责所在、是法官情怀所系。
农民工们打工的血汗钱得到及时兑现、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终于有了着落。前来法院领取执行回款的24名当事人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纷纷向执行局的法官们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苗某等6名农民工系与长春市某村民委员会的劳务合同纠纷案的原告。2014年为该村修路、修沟渠,平复道路,清理垃圾,而该村民委员会一直未给付工程款。2017年,经我院判决后。原告到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告一直拒不履行。破解执行难行动开展后,我院加大了对此案件的处理力度,把这起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由主管副局长孙伟超亲自督办。
孙伟超与法官助理刘艳伟多次到被执行人某村委会,向其讲解法律法规,和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被执行人终于同意还款,4月27日,执行款10.95万元到账。此案在十天的时间里迅速执行完毕。
29名退休职工系劳动争议案件原告,该企业在经营期间未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签发的职工放假期间生活费合计171.54万元。申请人于2005年申请劳动仲裁,于2005年8月至我院申请执行。因企业1993起即停业,没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致使该案件的执行陷入停滞,申请人的债权难以及时实现。 2016年起,我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并拓展思路,通过与省、市法院与被执行人主管部门协调,由企业主管部门上报财政申请资金,解决职工养老保险问题。
在全市法院开展执行攻坚行动以来,两级法院加大了案件的协调办理力度,经多方努力终于得到解决,现执行款全部拨付到位。一起长达12年的执行积案得以解决完毕。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