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14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重要讲话精神,民政部、公安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全国老龄办决定2017年至2010年在全国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现养老服务质量年年有提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2017年工作任务,近日,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卫计委、吉林省质监局、吉林省老龄办共同制定了《吉林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这一方案,2017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对照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大转变。到2017年底,实现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改善,60%以上的养老院符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基本达标要求;养老院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5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的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院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取缔非法运营养老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统一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更加完善,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功能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连锁化养老院。
专项行动明确了九项重点内容,包括开展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加快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和等级认证建设,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养老院安全管理,提高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加强养老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督等。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艾灵